建筑设计是从宏观定位到微观尺度的推演过程。在着手进行具体的空间建构与表皮设计之前,必须明确建筑的分类属性与规模控制基准。分类方式决定了功能流线的组织与空间模式的选择,而规模与班额则直接划定了建筑体量、用地面积以及资源配置的法规底线。
幼儿园的分类体系
幼儿园的分类直接关系到建筑内部功能用房的增减与运转模式。依据办学管理与服务对象的不同,通常从入托方式与办园性质两个维度进行界定。
按入托方式分类 不同的入托方式对幼儿生活用房及供应用房的配置要求有本质区别:
- 全日制(日托)幼儿园:幼儿早晨由家长送托,下午接回,在园内生活一天并进餐。此类模式有助于幼儿既体验集体活动,又保持与家庭和社会的广泛接触。在空间设计上,其核心是满足幼儿白天的活动与午休需求。
- 寄宿制(全托)幼儿园:幼儿昼夜均在园内生活,通常仅在节假日由家长接回。该模式主要为解决双职工家庭无暇照顾幼儿的困难。建筑上需强化夜间照料功能,如设置独立的集中洗浴设施、夜间值班室,并可能需要对活动室与寝室进行空间分离设计。
- 混合制幼儿园:以日托班为主体,同时根据社会实际需求增设若干全托班级,兼具上述两者的空间诉求。
按办园性质分类 办园性质主要影响基地的选址选线以及投资建设标准:
- 政府办园:通常作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准配置。
- 单位办园:包括高等院校、企事业单位、部队等机构为内部职工设立的配套幼儿园。
- 农村办园:包含县、乡、镇级别的幼儿教育机构。
- 社会办园:涵盖社区配套与私人投资兴办的幼儿园。
幼儿园的规模与班额设定
规模不仅是衡量幼儿园容量的物理指标,更是规范教学与管理的核心依据。在实际设计中,必须严格恪守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 39-2016,2019版)中的强制性数据要求。
规模等级的划分 幼儿园及托儿所的规模大小主要由班级数量来衡量。从规范教学与管理的角度,幼儿园的规模常以3的倍数(即“轨”)来确定班数,如3班(一轨)、6班(二轨)、9班(三轨)等,以确保小班、中班、大班规模的自然衔接与升学过渡。
| 机构名称 | 规模等级 | 班级数量范围(班) |
|---|---|---|
| 托儿所 | 小型 | 1 – 3 |
| 中型 | 4 – 7 | |
| 大型 | 8 – 10 | |
| 幼儿园 | 小型 | 1 – 4 |
| 中型 | 5 – 8 | |
| 大型 | 9 – 12 |
(注:数据取自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JGJ 39-2016)
班别与额定人数底线 建筑平面的尺度推敲,必须建立在各年龄段班额上限的基础之上。幼童的生理与心理发展具有显著的阶段性差异:3~4岁的小班幼儿自理能力较低,需要保教人员周到地照顾生活的各个方面,因而单班人数不宜过多;随着年龄增长,5~6岁的大班幼儿已具备一定的独立生活与行为能力,保教工作量相对减轻,班级人数可适当放宽。
| 机构名称 | 班别名称 | 适龄阶段 | 额定人数上限(人) |
|---|---|---|---|
| 托儿所 | 乳儿班 | 6 – 12个月 | 10人以下 |
| 托小班 | 12 – 24个月 | 15人以下 | |
| 托大班 | 24 – 36个月 | 20人以下 | |
| 幼儿园 | 小班 | 3 – 4岁 | 20 – 25 |
| 中班 | 4 – 5岁 | 26 – 30 | |
| 大班 | 5 – 6岁 | 31 – 35 |
(注:寄宿制幼儿园各班人数可酌情缩减)
核心知识点提炼
规模层级与建筑体量的联动控制 幼儿园的班级数量直接决定了用地的最小面积、功能流线的复杂度及建筑的最终体量。控制规模在合理区间(如常规的6班至9班),既能保证办学效益,又能避免因规模过大导致的安全疏散压力与管理失控。
生理特征决定空间承载量 班额标准的制定并非随意的主观规定,而是建立在幼儿生理学与行为能力之上的科学数据。低龄班级因需要更高密度的看护,其生均空间占有率及设备配置密度实质上要求更为严苛。
思考题
功能逻辑与规模匹配 你即将着手设计的是一所“6班全日制幼儿园”。对比寄宿制幼儿园,全日制幼儿园在“生活用房”与“服务供应用房”的具体设置上,应进行哪些合理的简化或空间功能的置换?